第(2/3)页 席兰廷:“想听什么歌?” “你不是在学俄语吗? 我想听《喀秋莎》。” 云乔道。 席兰廷:“……” 云乔觉得这件事挺有意思的,便给了老板一千块,让他的歌手歇歇,吉他借给席兰廷,席兰廷去唱歌。 席兰廷前几天在学习吉他,用他的话说,“怪不得街头乞讨用此乐器,的确是个人都会弹。” 又问云乔和云佳,“你们俩会弹哪一支曲子?” 云乔:“……” 云佳低声问云乔:“……妈,咱俩加起来能打得过他吗?” 云乔:“他说‘是个人都会弹’,咱俩并不是人。” 云乔顿时释然,理直气壮告诉席兰廷:“我们俩不会弹吉他。” 席兰廷便觉得云佳不上进,还带累了云乔。 此刻,云乔一定要他唱《喀秋莎》,他没办法,只得去了。 学习一种语言,肯定要听它的歌,尤其是那些耳熟能详的。 《喀秋莎》是听熟了的,俄语的词也会念,席兰廷随意波动了吉他,边弹边唱。 酒吧的客人,逐渐被他吸引,甚至有人拿出了手机录像。 云乔没阻止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