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二十七章:【被一个小萝莉看上了】-《穿越诸天做土匪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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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向来被嘲讽为,娘娘腔,脂粉气,浓重腻人。

    飞狐城之中,满城可见柔弱男子,花港泛舟,聚齐观鱼。

    摇着檀香古扇,喝茶论道,自诩风流雅士。

    飞狐城至今,未曾有人能当上正三品,及以上的边疆大员。

    很难想象,在这座,毫无豪气可言的阴柔城池,却有着一座剑阁

    此楼,为近百位春秋顶尖剑士,作为悬剑退隐的之地。

    在退隐江湖之前,将手中之剑,放于剑阁之中。

    这其中,便有西蜀剑皇佩剑,名为春去也。

    也有,曾与李淳罡那柄木马牛,所交锋过的名剑,烛龙。

    一旁,徐千秋闻言,对此一笑置之。

    剑阁之事,天下第一楼亦有记载。

    于他人而言,或许神秘,但对他来说,了如指掌。

    二公子徐凤年好奇问道:

    “孙老哥,你似乎还遗漏了一件怪事。”

    孙掌柜回过神,笑道:

    “对对对,飞狐城二十多年前,来了个风流倜傥的剑客。

    来人并未将自己佩剑挂在剑阁,而是高价卖了佩剑。

    当时,那柄配剑,卖出了黄金千两的天价。

    那时,老孙我还年轻,只记得,飞狐城内所有人,都给震惊了。

    我远远拥挤在女人堆里,见过这名英俊剑客,的确是世间罕见的美男子。

    后来,他用卖剑的黄金,在风波楼住了整整一年。

    此事,再度轰动全城。

    剑客花完千两黄金,身无分文后,便做了一名画师,专门给女子画像。

    但,所挣来的银子,便如泼水一般,当即全部花出去。

    起先些时日,还能快活逍遥。

    那些大家闺秀,都很乐意捧场。

    天晓得,是图他的人,还是图他的画。

    不过,生意越来越冷清,后来,便再没人见过,这名不做剑客,做画师的男子了。

    但,这桩卖剑,作画,睡青楼,的奇人怪事,也一直传了下来。”

    二公子徐凤年好奇问道:

    “是什么剑,竟可以卖出黄金千两的价格?”

    孙掌柜一脸为难道:

    “这个老孙可就不知道了。

    只听说,是卖给了城牧大人。

    后来,城牧公子及冠之年,便转赠给了他。”

    说到此处,客栈老板眉飞色舞,继续说道:

    “说起这位城牧公子,与飞狐城寻常男子,大不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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