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?献俘 (下)-《盛唐日月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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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如此精兵强将,怪不得,张用昭只带了六千弟兄,就能横扫石国!”承天门上,早有文武官员听到了歌声,纷纷扭过头,一边歌声起处遥望,一边在心中暗自感慨。

    这些年来,大伙见惯了装备精良的御林飞骑,见惯了如狼似虎的京兆府甲士,见惯了奉命出征,行囊臃肿的十六卫府兵,却从没见到过任何一支队伍,似碎叶军这般精神抖擞,锐气直冲霄汉。

    这股精神,这股锐气,无形无色,却见证了一支军队的魂。只要军魂不散,哪怕这支军队受到再大的挫折,也能迅速浴火重生。

    而有了军魂的队伍,与没有军魂的队伍,战斗力和耐久力,都判若云泥。前者往往能承受四成以上的伤亡,还死战不退。而后者,只要伤亡超过两成,恐怕就得土崩瓦解。

    前者面对十倍余己的敌军,只要主将一声令下,照样敢发起冲锋。而后者,面对三倍以上的敌军,恐怕就已经吓得转过身去,一哄而散!

    前者……

    “好,好一支凯旋归来的虎狼之师!”此时此刻,整个承天门上,最激动的人,就是应天神龙皇帝李显。

    虽然坐在四轮车上,不方便随时移动身体,更换角度。但是,凭借军器监进献给他的,经过多次改良的望远镜,李显比满朝文武,都更早地看到了碎叶军的全貌!

    清一色的精壮男儿,个头全在七尺半以上!

    没有一个垂垂老朽,或者一个文弱书生。全都身披铁甲,器宇轩昂!

    虽然为了避免出错,将士们手里的兵器,都换成了没有开锋的漆枪,但是,依旧有一股所向披靡的气势,从队伍中蓬勃而出。让任何人都不敢怀疑,这支队伍可以碾碎世间一切阻挡。(注:漆枪,仪仗专用长枪。)

    而被押在这支队伍前方的囚车中的突厥贵胄们,则一个个低头耷拉脑袋,如同等待宰杀的羊羔。

    这其中,不乏老谋深算的智者,不乏以一当十的勇将,也不乏一呼百应的吐屯、伯克、叶护,然而,此时此刻,他们却全都认命地站在囚笼中,不敢做任何的挣扎。

    “用我百点热,耀出千分光,做个好汉子,热血热肠热,热胜红日光……”歌声越来越近,李显忽然听清楚了每一句歌词,刹那间,心头一片滚烫。

    这是他的军队,由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爱将率领,为他不惜赴汤蹈火。

    这是他的荣耀,一战定西域,再战定天山,三战血染燕然,封狼居胥!

    四十年屈辱,今朝尽雪!

    他从母亲手里,接过摇摇欲坠的大唐,却只用了短短五年,就让大唐恢复了他父亲在世时辉煌。

    他是一个合格皇帝,不是废物,也不是昏君!

    母亲武则天当年是错的,当年就是为了夺取一言九鼎的权力,才捏造罪名,将他赶下了皇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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